第三检察部。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,对刑事判决、裁定执行、强制医疗执行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、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,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,羁押必要性审查。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。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,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。负责受理向将乐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。负责信访维稳职责。承办将乐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。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具体工作。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、办案流程监控、涉案财物监管、法律文书监管、案件信息公开。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、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。配合上级检察院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。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,指导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。负责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执行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。负责以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名义提出的检察建议书、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审核把关。负责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工作。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、法规文件和检察工作年鉴。收集管理图书资料。负责平安综治建设等相关工作职责。负责涉台港澳侨和外国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公诉、法律监督等检察业务及相关事务工作。承担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、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、决定情况进行督察。负责研究制定本院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。
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信息:
吴观顺:第三检察部主任、一级检察官
郑 颖:第三检察部副主任、一级检察官